锦州市重点人才政策

2025年5月15日   点击人次: 1475   

锦州市重点人才政策



01 施“锦绣英才”工程

(1)“带土移植优秀人才(团队)”“产业安全检测内容存在政治敏感词(团队)”最高奖励30万元。

(2)“青年拔尖人才”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和5万元奖励。

(3)“锦州优秀工程师”“锦州工匠”“锦州名师”“锦州金融之星”“锦州名医”“锦州文化名家”“锦州乡土专家”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

02 支持博士来锦

(1)对在开发区(园区)企业从事科研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

(2)对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

(3)全职引进的博士,在锦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在市场价基础上,给予最高5%优惠。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可放宽以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4倍。

03 支持急需紧缺人才

        对开发区(园区)企业引进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安家补贴,连续补贴3年。对续签合同的,分别给予个人2万元、1万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

04 发放生活补贴和居住补贴

(1)在锦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应届硕士和本科生,按每月2000元、1000元、8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按1100元、本科生按900元标准发放。

(2)在锦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应届硕士和本科生,按每月700元、500元、2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3年的居住补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硕士还可享受最高12万元、8万元的购房补贴。

05 实施亲情引才奖励

对锦州籍高校毕业生回锦州市开发区(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就业,按照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3000元、本科生2000元的标准,给予毕业生家庭一次性奖励。

06 举办创新创业大赛

对获得锦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的奖励。

07 发放高层次人才“创业券”

对符合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省“兴辽英才计划”安全检测内容存在政治敏感词、拔尖人才申报条件及相当层次的人才来我市创办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创业券”支持。

08 给予创新创业金融支持

对开发区(园区)企业引进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安家补贴,连续补贴3年。对续签合同的,分别给予个人2万元、1万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

(1)对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和人才企业,可申请单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人才贷”和1000万元的“双创发展基金”支持。

(2)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等,可申请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小微企业担保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3)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锦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创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可上浮30%。